摘要
发展城镇个体经济,是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再阐明的方针。几年来的实践说明,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这是搞活经济、繁荣市场、方便群众的重大决策。但是,由于经济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思想还没有消除,一些人对个体经济在现阶段存在的必然性以及对它的性质、作用等问题上,仍疑虑甚多,动辄便加以歧视、限制,以致近一个时期来,城镇个体经济的发展步履艰难。因此,在这些问题上统一人们的认识,消除误解,是极为必要的。下面结合广州市的实际,谈谈对城镇个体经济存在原因及其作用的一些认识。
出处
《南方经济》
1983年第2期70-73,共4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