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世界文明古国的历史上,根据史料的记载,曾制订过各种不同的历法。由于各国劳动人民对回归年、朔望月和太阳日三者的周期变化识认不同,产生了三种主要的历法: 一是“太阴历”(或称阴历)。它是根据月亮的盈亏——由朔至朔,或由望到望。其中相隔的时间是29·53059天,为一个朔望月,作为月亮运动的天文基本周期(同太阳运动没有关系),把一年分为十二个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平年354天,每隔五年加一闰月,闰月时在12月份加上一天,以调整岁差,共355天,阴历和阳历每年相差十天或十一天。这种历法以古代印度的太阴历可作为代表之一,阿拉伯国家(回历)亦系此历。二是“阴阳历”即阴阳合历。这种历法是根据太阳与月亮的运动把回归年和朔望月并列变化来制订的基本周期,这是由于它的月平均长度接近于“
出处
《史学月刊》
1983年第6期85-87,共3页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