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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历史文物保护和利用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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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苏联,历史文物是人民的财富。为了进行共产主义建设,苏维埃国家遵循列宁主义对待文化遗产的原则,对文物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创造了一切条件。属于苏联各族人民所有的历史文物,反映了我们祖先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祖国的悠久历史、人民群众为祖国自由和独立而进行的斗争。
作者 严敬敏
出处 《国外法学》 1983年第4期70-7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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