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古代史籍,浩如烟海。究其编纂体例,大体可分三种,即编年体,纪传体和纪事本末体。编年和纪传二体,是我国古代撰史的最其本方法,至西汉时,业已具备。适如刘知几所论:“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史通·二体》)历代史家据此,把《左传》和《史记》分别称为编年体和纪传体的初祖。南宋时,袁枢将《资治通鉴》中重要史事归纳成二百三十九目,每目记录一个完整的历史事件,撰成《资治通鉴纪事本末》一书,遂被史学界公认为历史编纂的新体例——纪事本末体。
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4期131-140,共10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