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古典主义文学产生和兴盛于十七世纪,它代表这个时期整个欧洲的文学主潮。法国古典主义悲剧则是古典主义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之一。这个时期,产生了杰出的悲剧作家高乃依、拉辛等和喜剧作家莫里哀,产生了称为古典主义立法者的波瓦洛的古典主义文学理论。古典主义在欧洲存在了二百余年。比这更早,中国元代出现了杂剧。与法国和其它欧洲国家不同,中国古典悲剧则不受任何外来影响,是在中国文学漫长的发展史上,按照自己的发展规律演变而成的一种崭新的文学现象。元杂剧成为元代文学的主潮,经历明、清,它更趋完善和成熟,历五百年之久而不衰。本文试图用比较的方法,对中国古典悲剧和法国古典主义悲剧各自不同的生成背景、思想倾向、艺术表现手法等进行分析研究,力求找到体现出这一时代悲剧发展规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以及体现在这一时代悲剧中的不同的民族心理特征和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3期122-128,共7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