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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的丞相制度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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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秦丞相制的确立秦朝在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官僚组织中,一个重大的措施就是在中央政府内确立了丞相制度。虽然秦以前就有辅佐君主的官;但是,丞相这个名称,及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特殊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却是秦朝确立的。先从名称说起。《汉书·百官公卿表》说:“相国、丞相,皆秦官。”这就引起了古往今来许多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相国、丞相皆六国时官”(《汉官仪》);有的又说“始皇始置相国”(《通典》);有的还断定,丞相和相国为两个官名,并且“相国在丞相之上”(《历代职官表》)。究竟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我们认为:丞相,是正式的官名,而且是从秦国开始,在秦朝确立的;相国,是人们对丞相、也是对其它名称的宰辅(如楚之令尹)的尊称(有如后世之称国老、阁老);相。
出处 《山东师范学院学报》 1982年第5期14-26,13,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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