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我国人口发展曾出现过两次生育高峰:一次是1954年至1957年;另一次是1962至1973年。这两次生育高峰的影响,在本世纪还要周期性地出现。前一个生育高峰的影响,已在最近三、四年的生育中反映出来;后一个生育高峰的影响,也将接踵而来。任何事物都受社会诸条件的制约和影响,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生育高峰也是如此。由于新婚姻法的实施,结婚年龄的改变,上述第二个生育高峰所带来的影响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法定婚龄提高了。
出处
《人口学刊》
1982年第3期40-43,共4页
Populati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