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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成本是稳定物价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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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价稳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条件。过去几年,由于财政赤字,以及工农业产品出厂价格和收购价格调高,引起了市场商品供不应求,物价上涨。1981年与1978年比较,全年平均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之间的比例,由1:8下降为1:6.9。消费品零售价格上升了10.7%。物价上涨,不利于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和人民生活的安定。要长期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关键在于不断降低产品成本。产品成本是产品价值的主要部份,是制订产品价格的基础。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价格规定的。如果商品低于它的成本价格出售,生产资料中已经消耗的组成部份,就不能全部由出售价格得到补偿。如果这个过程继续下去,预付资本价值就会消失。”(《马恩全集》第25卷,第45~46页。)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对于社会主义现阶段的产品订价也是适用的。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主要工农业产品价格、重要运输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依据产品价格和成本的关系,国家在拟订产品价格时,必须以成本作为价格的最低界限。
作者 乔荣章
出处 《会计研究》 1982年第6期22-26,共5页 Accounting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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