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标记在进出口业务中习惯称为唛头或嚜头,来自英文“MARK”一字。它是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产物。随着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但商品的品种、数量以及包装类别不断增加,流通范围也由地方、区域扩大到国与国之间。在运转过程中按照标记交接每批货物,给运输部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而越来越被重视,逐渐形成为国际惯例。近年来,它常常做为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内容之一被列入买卖合约或协议,甚至一些国家,或其车站、航空站以及港口当局还颁布了一些关于标记的规定。火车、汽车。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1982年第3期59-60,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