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行和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广大农村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喜人景象。农业连年获得全面增产(不少地区是在大灾之年增产的),农民收入普遍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齐声称赞:生产责任制“合乎实情,顺乎民心,是治穷致富的好政策”;它的强大生命力及其显著效果,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承认。但是,在怎样看待生产责任制的问题上,仍存在一些不同的认识。认为“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对农民私有观念的让步”,就是其中之一。对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从思想上、理论上把它弄清楚。
出处
《河北学刊》
1982年第1期69-70,共2页
Hebe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