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汉时期,商业资本的活跃与农民的破产流亡,都是比较显著的社会现象。当时的商贾大者往往财至万金,成为社会上“蹄财役贫”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势力。农民的破产流亡现象在文、景时期就已存在,西汉中期以后,更往往以数十万、数百万的规模出现。对于这两种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认识呢?传统的看法认为,商人的兼并,是造成西汉时期农民破产流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并把它与官僚、地主对农民的兼并相提并论。还有人认为,“流民的出现,是当时生产关系的必然结果,只要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商人奴隶主就必然要兼并农民,农民失掉土地就必然流亡”。因此“商人兼并农民,农民破产,情况越来越严重,成为政治上社会上的大问题”。这实际上就是把商人对农民的兼并,看成是造成农民破产流亡的主要原因了。这种看法是否符合西汉的历史实际呢?我们究竟应该怎样认识西汉的商业资本与小农经济之间的关系呢?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粗浅的看法。
出处
《中州学刊》
1982年第2期96-100,共5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