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商业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实现经济联系的中间环节。在我国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克服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促使社会经济结构合理化,要注意发挥商业的调节作用。商业的职能是解决商品和货币之间的矛盾,组织商品可供量和货币购买力之间的平衡。在商品、货币量已定即在一定的供求状况下,商业有很大的弹性,诸如:商业可以广辟货源。在市场上,平抑物价主要靠商业掌握一定的物资、按一定的价格售卖。没有一定的物资力量,单纯的行政措施是达不到目的的。无论在总的方面,还是具体到某一种商品,商业掌握的物资越多,就越有力量去稳定市场物价。那么,社会生产的产品数量为己定,商业还能不能动员出更多的物资投入流通过程呢?能的。因为,在任何时候。
出处
《经济研究》
1982年第4期61-63,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