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原来逐步建立起来的一些计划生育的措施失去了效力;同时农民在对子女的认识及生育观方面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一般说来,落实生产责任制后,农民家庭经济收入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劳动力的数量和强弱。一些签定了“双包”合同的社员,特别是有女无儿的,也都从家庭经济角度和老有所养方面权衡,考虑交罚款生小孩是否合算。还有一部分农民认为:既然土地分下了户,增添的人口全由自己负担,只要不要求增加土地就与集体和他人无关。
出处
《人口研究》
1982年第4期45-46,共2页
Popul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