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待业,这已经为人们所重视。事实上,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也逐步得到了解决。全国从一九七七年到一九八○的四年中已经安置2,867万待业人口,平均每年安置717万人,成效卓著,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然而,这不是说待业问题就此解决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今后每年进入劳动年龄(我国规定男女均为16岁)的达2,300万人之多。
出处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1期11-15,共5页
Journal of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