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人民公社是大跃进时期的历史产物。在多年的实践中,这种政社合一的公社体制,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政权建设的加强,弊端十分明显。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推行,其意义实际上已经超出了生产责任制改善分配和生产环节的范畴,实现了经营方式的深刻变革和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我们已经在事实上开始了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承包单位有了经营的自主权。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