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农村绝大部分生产队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其中主要的有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它们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各种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都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生产条件下产生的,各有其不同的适应性。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责任承包和联产计酬,因此能够克服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弊病,纠正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的缺点,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因而受到群众的欢迎。
出处
《人文杂志》
1982年第2期89-93,共5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