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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客观实在在认识论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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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即哲学的基本问题,进入认识论以后,便表现为客观实在和认识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为了正确地解决认识论中的哲学基本问题,又将社会实践引进其中,于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就成了三项:客观实在、实践、认识;解决认识论中的哲学基本问题,只能从这三项范畴的关系着手。然而,有些同志认为认识论的基本范畴不是三项而是两项,即实践和认识;哲学的基本问题在认识论中只表现为实践和认识的关系。按照这种观点,列宁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的基本前提,即不依赖于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在认识论中并不作为一项独立的基本范畴而存在,也谈不上它在认识论中具有独立的作用。如果说它还有什么作用,也只是被包含在实践范畴中。本文不敢妄评这些同志的观点是否正确,仅就客观实在在认识论中的作用,谈些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诸位同志。
作者 闻继宁
出处 《学术月刊》 1982年第9期39-43,共5页 Academic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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