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近两年来我国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变化情况的考察,指出“大包干”(即“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已不限于在简单的分户经营中采用,而成为适应性更为广泛的一种集体经济的分配形式。文章论证了它的性质、特点和适应范围,认为它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有着相当的发展前景。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1982年第2期12-18,共7页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