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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提前研订《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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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立法工作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已列入规划(草案)中有关金融方面的十个法规,除《银行法》、《金融管理条例》正在草拟之外,其余《票据法》等八个法规均尚未进行。《票据法》有提前草拟之必要,理由有三条:一、《票据法》有利于《经济合同法》的贯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为了搞活微观经济,已实行有控制地开放商业信用。由于缺乏有效的信用工具,赊销、分期付款的商品交易,一般由购销双方以应收、应付货款处理,"挂账信用"盛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付款责任也比较普遍,任意拖欠货款。
作者 徐承藩
出处 《金融研究》 1982年第11期56-56,共1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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