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疏于职守使一起婚姻纠纷转化为凶杀案的教训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时许,贵州省桐梓县花秋区火石公社中心大队社员王玉庆(男,48岁)身带尖刀、藏于麻林,待社员罗朝银(女,58岁)路过时,猛刺罗颈部两刀,当场死亡.当晚,杀人犯王玉庆到花秋区政府投案说:"我的妻子周道会,被罗朝银拐走另嫁.我为了找周,往返花了几百元,搞得我人财两空.事情是罗朝银挑起的,我今天把她杀了,现来投案."
出处 《法学》 1982年第12期37-38,共2页 Law Scienc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