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人制度作为民事法律的一个重要制度,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在我国的法律中,“法人”这个概念很少出现,人们比较生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提出了法人问题。该法第二条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五十四条规定:“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正在制订中的民法草案,对法人问题作了专章规定。这些情况表明,在我国实行法人制度,已在国家的立法中予以重视。完善法人制度,必将成为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出处
《政法论坛》
1982年第2期7-13,共7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