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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死亡”与“引起被害人死亡”应负不同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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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非杀人罪的其它犯罪行为造成的死亡结果,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些条文(第一百○六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条)使用了"致人死亡",而有些条文(第一百七十九条。
作者 周成新
出处 《法学》 1982年第11期27-29,共3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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