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证是由国家专门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对特定事项的证明.这种证明总是以书面形式出现的,称之为"公证书".公证书是一种特殊的书证.正确地理解和掌握公证书的效力问题是公证处正确办理公证事务的先决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正确地采用公证书为公证的先决条件.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公证的专门法规.根据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认为公证书的效力宜从以下几方面来确认较妥.
出处
《法学》
1982年第8期25-26,共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