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宏伟兰图,提出了今后二十年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正确方针,确定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四项政治保证,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强烈愿望.党的十二大精神,是指引全国各条战线开创新局面的行动纲领,也为我们政法部门的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法部门,一定要为经济基础服务,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服务.
出处
《法学》
1982年第10期2-4,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