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拐卖人口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旧中国,买卖婚姻和娼妓盛行,人贩子活动猖獗,被拐卖者多系妇女、儿童,往往象牲畜一样被辗转买卖.解放后,我国制定了婚姻法,废除买卖婚姻制度,严禁买卖人口和娼妓活动,严厉打击人贩子.因此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拐卖人口和娼妓活动,在我国大陆几乎绝迹,但近几年来又沉渣泛起.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罪行特征未详细描述,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简单罪状.
出处
《法学》
1982年第10期20-21,共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