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搞好基层政权的民主建设,以及在工厂企业中加强民主管理等问题曾发过多次指示,国务院并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至1981年年底为止,上海市十二个主要工业局先后在近三十个全民所有制工厂进行了试点和逐步推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先后向上海市总工会、纺织局、机电一局、轻工业局、仪表局以及毛麻公司、上海柴油机厂、国棉十二厂、液压件三厂等单位进行了调查,使我们对于工厂企业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作用、对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二者的关系,以及本市推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对于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等问题获得不少新的认识和体会。
出处
《社会科学》
1982年第2期51-54,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