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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公民信教自由和宗教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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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修改草案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关于宗教信仰问题的纲领性规定。这里删去了1975年和1978年两部宪法中关于有“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这句话。有人认为,把后半句删去了,是否意味着我们今后不能或不必宣传无神论了?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作者 高振农
出处 《社会科学》 1982年第8期6-6,共1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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