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论及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时,明确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就是共性、绝对性,而矛盾的各各特殊便造成个性、相对性。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在哲学史上,象这样把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辩证关系提到“矛盾问题的精髓”的高度,还是第一次。究竟能否看作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丰富和发展?回答这一问题,需要从认识史(特别是唯物辩证法创立以来)关于一般与个别问题的探索过程中,去探寻“矛盾问题的精髓”说形成的理论渊源。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1982年第2期7-14,共8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