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在这里的确客观上是三项:(1)自然界;(2)人的认识=人脑(就是那同一个自然界的最高产物);(3)自然界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概念、规律、范畴等等."(《哲学笔记》第194页)列宁的这一论述不仅是关于认识的定义,而且也大致回答了什么是客体和主体的问题.本文着重讨论主体问题.所谓主体就是人.作为现实的主体的人包含有两个要素:一是人脑(还应包括与人脑活动相联系的各种感觉反映器官);二是概念等反映形式(按辩证唯物主义理解,这些反映形式不外是人类的社会的经验和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6期89-94,共6页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