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租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外国侵略者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通商口岸划出一部份土地作为它们直接管理的地方.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英国引用中英《虎门条约》中关于英人得在五口租地建屋的条款,由英国第一任驻上海领事贝尔福胁迫清苏松太道官慕久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即《上海地皮章程》),11月29日由官慕久公布.划定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场(今北京东路)以南的土地作为英人租借居留的地段.为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强占“租界”之始.据该章程规定,土地主权仍属中国,中国业主可收取一定租金。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1期79-79,共1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