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伦理学要研究道德评价,不能不涉及动机与效果问题。人们对别人或被别人进行功过是非道德善恶的评价,也不可避免地遇到这个问题。那么,怎样正确地认识动机与效果以及道德评价的关系呢?在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价时,是以他的行为的动机还是以他行为的效果为根据呢?在历史上,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回答:一种是动机论,即认为应当以动机为道德评价的根据;一种是效果论,认为应当以效果作为道德评价的根据。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谈到文艺批评,文艺作品的好坏标准时,提出了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论。但是,出于我们对毛泽东同志的论述的理解不同,运用不当,在理论和实践上仍不免引起一些新的混乱。“作品的好坏”是否等于“
出处
《学习与探索》
1982年第4期58-62,共5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