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秦代法吏体系考略 被引量:7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早在商鞅变法时,秦国封建统治者为了保证法律实施,就提出:“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①。”意思就是说,国家要为贯彻法令设置官吏,请那些通晓法令的人担任各级司法官吏,主持司法工作。他们设想的具体方案是,在朝廷中设置三名法官:天子殿里设一名法官。
作者 刘海年
出处 《学习与探索》 1982年第2期57-65,29,共10页 Study & Exploration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47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2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