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在我国城镇经济生活中,以生产资料个人占有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个体所有制经济,在“几经摧残”之后,又重新恢复和发展起来。截至1980年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已达一百万户,仅在广西,到1981年9月底为止,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个体工商户就达五万多户,从业人员达六万多人,而且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城镇个体所有制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向人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在我国现阶段为什么还允许一定数量的城镇个体经济存在和必要的发展?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1期15-21,28,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