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原始宗教向人为宗教过渡, 道教等宗教传人瑶族地区瑶族的原始宗教与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原始宗敦一样,有着鲜明的特点:由于氏族部落的每一成员在社会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因而反映在宗教里没有“神”“鬼”的等级划分,不存在“神”统治“神”的现象, 也不存在“天堂”、“地狱”等互相对立的概念。同时,人们社会地位的平等性,还决定了人们接近神的权利的平等性。虽然巫师的出现,表明社会上某一部分人有了较多的机会接近神灵。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1期61-64,83,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