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正确理解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所以会发生并且持续十年之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中的某些设想和论点加以误解或教条化。例如,“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在消费资料分配中通行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平等权利,即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应该限制和批判,因而按劳分配原则和物质利益原则就应该限制和批判,”等等。由于这种误解,给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因此,划清这个问题的理论是非界限,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们知道,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内,必须和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论述,这个原则的完全实现包括两个方面或经过两个过程:社会对每一个生产者实行按劳付酬。
作者 刘华伯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1982年第3期100-104,共5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