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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我国的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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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11年的辛亥革命,从10月10日武昌首义起,到11月27日“四川大汉军政府”成立止,在全国二十五个省(区)中,已有十四个省先后脱离清政府而独立,宣告了中国历史上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革命的胜利。但是,许多论著对上述这一历史事件的记述,均将当时我国的二十五个省(区)误作二十四个省(区)。据清制,在鸦片战争前(1820年),我国共划分为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直隶(今河北省)、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
作者 永石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1982年第4期64-64,共1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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