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在论述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以后,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一定期内社会流通所必需货币数量的公式。马克思写道:“现在我们来考察一定时期内的流通货币的总额,假定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是已知的,这个总额就等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加上到期的支付总额,减去彼此抵销的支付,最后减去同一货币交替地时而充当流通手段时而充当支付手段的流通次数”(马恩全集23卷第159页)。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2期84-90,共7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