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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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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评论一个命题,就应该首先把命题的确切含义弄清楚。只有准确地把握命题的含义,才可能对命题作出恰当的评论。在评论“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这一命题时,也应该遵守这一原则。认为“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有一定道理的评论,(以下简称“有一定道理”说),把这一命题解释为既为自我又为别人(社会),或者叫做既为私又为公。我认为这一解释是不符合命题的本意的。它把“为自我”
作者 陈升
出处 《道德与文明》 1982年第0期8-10,共3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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