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评论和新闻分析在《美国之音》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一九七六年七月,美国国会通过批准的《美国之音章程》第三条规定:“美国之音应清楚有效地报道美国政策,同时也报道对这些政策所进行的认真讨论和意见。”这一规定可以说是《美国之音》评论和新闻分析的指导原则。《美国之音》是美国政府的官方电台,但是,为了争夺听众,它又竭力标榜“客观”和“公正”,摆出一副不受官方控制的样子。“美国之音”的记者和编辑人员认为,他们也是新闻从业人员,同那些商业性电视广播电台和报纸杂志中的从业人员一样。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1982年第1期85-87,共3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