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健康地发展,必须正确认识民主和自由,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都告诉我们,能否正确认识民主和自由,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能否巩固,民主生活能否健全,人民的民主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重要问题。“文化大革命”中。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1982年第6期2-4,共3页
Socialism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