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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武装部队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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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加坡在一九六五年脱离马来西亚成为独立的共和国时,国防力量只有区区两营兵士,共两千人。当年马来西亚联邦驻军自新加坡撤退,伦敦为使新加坡不至成为无防务的都市,曾将槟城与马六甲两地驻防的澳洲与新西兰部队调往新加坡,以填补防务空隙。但这只能补救于一时,绝不能作为永久大计。因此,人民行动党在共和国建国初期就决定委任元老吴庆瑞为第一任国防部长,着手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 新加坡实行普遍征兵制,即强迫国民服役制度,规定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履行两年到三年的国民服役义务。退役以后,继续服后备兵役,至四十五岁方完全退役。
作者 王秀
出处 《东南亚研究》 1982年第4期14-19,共6页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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