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庭上的辩论应该有据有理有节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国家颁布了律师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步入了新阶段。法庭审理案件,控诉一方和辩护一方从各自不同角度互相辩驳,充分揭露事实真相,使法庭兼听双方意见,作出公正判决,办案质量得到显著提高。由于按诉讼法进行审判实行不久,检察人员和律师对业务还不熟悉,大家都是边干边学,因而有的地方在法庭辩论中曾经出现一些偏差。有的该辩的不辩,有的辩过了头;有的责任在检察人员,有的责任在律师。
作者 史凤仪
出处 《法学研究》 1982年第2期26-27,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3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