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三部宪法,都没有对国家主要领导职务连续任职的届数加以限制,结果,在实际上形成了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它所带来的弊病,是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人,以致产生个人崇拜,违背民主集中制,破坏了集体领导的原则。总结历史的经验,党中央提出了必须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这次公布的宪法修改草案,对国家主要领导职务连续任职的届数作了明确规定。《宪法修改草案》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任期五年,"连选得连任。
出处
《法学研究》
1982年第4期10-14,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