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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学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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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名称本会为全国汉语方言工作者的学术性团体,定名汉语方言学会。(二)宗旨团结全国汉语方言工作者,推动汉语方言的调查研究,为提高我国的文化水平,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三)工作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并根据需要与可能,在两次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之间举行专题或地区性的小型学术讨论会。协助有关省区举办方言研究班。配合出版部门出版方言学论文。编印《汉语方言学会通信》。(四)会员凡在方言工作中有一定成绩,赞成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者。
出处 《方言》 1982年第1期5-5,共1页 Dial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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