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东欧各国的合资企业立法——外国投资人的实际指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引言东欧国家经济不能更充分地自给并在世界市场上有竞争力,其结果是产生了与西方国家间巨额的贸易逆差,并且极度缺少用以支付更多地进口西方货物、设备和技术的可兑换货币。针对这一问题,除阿尔巴尼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外,东欧各国均通过了法律,以便通过股份合资企业吸引直接的外国投资。在过去三年中。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82年第3期31-37,共7页 Global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