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的代表作之一。它阐明了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义”比生命更宝贵,当“生”和“义”发生矛盾时,应当毫不犹豫地“舍生取义”;财物是宝贵的,但“义”比财物更宝贵,当财物和“义”发生矛盾时,应当毫不可惜地“舍物取义”。孟子所主张的“义”,产生于人皆有之的“羞恶之心”。当然孟子所说的“义”。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1期87-88,共2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