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首诗是杜甫在唐肃宗(李亨)上元二年(761年)的春天,居住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畔的草堂时写的。诗的首联,是对夜间春雨适时而来的高度赞美:“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春雨,对农作物生长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如果春天不下雨,庄稼就无法播种,不能生长,也就谈不上收成了。所以历来就有“春雨贵似油”的说法。诗人称这场适时的春雨为“好雨”,并对它有“喜悦”的感情,正是着眼于农事,——这充分反映出诗人关心农业生产与人民生活的进步思想倾向。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3期122-124,共3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