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读《中国社会科学》一九八一年第二期何祚榕同志写的《论能动性》一文,感到有创见,使我受益非浅。但文中关于万物皆有能动性的观点,却值得商榷。何祚榕同志写道:"运动是事物存在的方式。……这种运动、变化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这种由物自身主动积极地起动力作用的活动性能即能动性。"可见,何祚榕同志是把物的运动属性当作能动性。由于事物皆有矛盾,皆能运动,所以"物的能动性是普遍存在的"。万物皆有能动性是"在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那里就已经解决了的问题"。这是何祚榕同志的理由之一。如果按照这种观点,把物体的运动属性理解为能动性,那末,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1982年第3期26-28,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