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方针指引下,在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过程中,人们解放思想、冲破条条、块块、地区、行业、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的限制,组织起来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发挥了巨大的优势,推动了经济发展。经济联合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已经显示出无限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几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组织经济联合,必须依法办事,使经济联合沿着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前进,才能保证经济联合体健康地成长。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2年第2期33-37,共5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