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客观的“物”主观的“情”,和抒情状物的“辞”,是文学创作的三个基本要素。文学创作论所要研究的,主要就是如何处理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物怎样制约情,情怎样来自物,情与物怎样结合而构成艺术形象,如何用语言文辞来抒情状物,以及如何处理文与质的关系等。这些问题在我国古代最早出现的一些有关文艺理论中就接触到了。如《尚书·尧典》中的“诗言志,歌永言”;《论语》中的“文质彬彬”;《乐记》中的“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1982年第1期259-270,共12页
Social Science Front